我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成立的“湖南信托•融通 2-3号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计划期限2年。截止2017年12月5日,信托财产已全部变现。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当发生“受托人认为需要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情况”时,受托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为保障受益人利益,我司宣告该信托计划于2017年12月5日提前终止,并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及时做好信托计划的清算和分配工作,特此公告。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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