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亮点
本公司于1987年3月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惠阳分行(87)惠分银金管字第20号文批准成立,原名“东莞市财务发展公司”。1990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0)352号文批准本公司属保留的金融性公司之一,并更名为“东莞市信托投资公司”。2001年,根据东莞市市属资产管理委员会东资委[2000]1号文批准,公司进行了增资改制工作,由原来东莞市财政局独资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亿元,股东增加到7个。增资改制后,公司更名为“东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公司更名为“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东莞信托是东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份占比91.5%。目前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亿元,是广东省内5家信托公司之一。
东莞信托致力成为“值得信赖的专业资产管理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东莞信托坚持走自主管理道路,以提升资产管理能力为立足点,以寻求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大力支持我市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多元化、综合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投资者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各项业绩迅速增长。
风险提示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单位进行投资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比如资金损失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您/贵单位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风险揭示书和投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等文件,充分认识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