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比较基准:100万-300万 8.8%;300万及以上 9.3%
资金用途是什么?
用于受让长兴经开子公司都市股份有限公司83%股权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最终用于湖州市长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工程一期项目建设。
风控措施如何?
1、保证担保: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还款来源有哪些?
1、融资方支付的股权收益权溢价回购款;
2、担保方经营收入。
项目亮点有哪些?
1、【担保方】:长兴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AA+,主体评级AA)注册实缴资本13亿元,截至2017年末,担保方总资产293.88亿元,净资产123.62亿元;
2、【融资方】:湖州市长兴国家级经开为国有独资公司(债券AA,主体AA),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42.11亿元;
3、【区域优势】:湖州市是浙江省地级市长三角城市群,环杭州湾大湾区核心城市16年生产总值2243.1亿元,国家级长兴县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也是浙江省工业强县建设试点县。2017年长兴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553.21亿元,可支配财力为172.57亿元,2015年至2017年,长兴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43.17亿元、45.46亿元和49.50亿元,保持稳定增长。
融资方是谁?
浙江长兴经开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21.905亿元人民币,公司四家股东为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公司55%、32.98%、10%、2.02%的股份。
国投泰康信托主营业务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