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近期有个国发[134]号文,目前了解到大概内容如下:
1、35号文的兜底期限延长到了2027年6月;
2、重点省份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债务(租赁、保理、小贷、典当、担保、AMC等)、非重点省份的非标和非持牌金融机构债务可以进行重组和置换;3、不允许新增1Y内境外债,境外债可以用境内债来借新还旧;4、城投退平台之后,地方zf对该主体要做至少1年的风险监测,可以理解为过渡期。
这是要对非标和境外债也全都要"兜底"了!结合目前的现实及导向,上面有意将城投债务引导为中央兜底的优质资产。精准狙击地方债务痛点,打捞溺水的投资人和金融机构。总体而言,134号文是对35号文的补充,直接受益的是各类非标投资人(银行置换非标会加速推进),间接受益的是债券投资者(2027年前刚兑预期加强),对债券一级投行而言目前没有明显受益,定融投资人虽然没有直接受益,但是城投再融资环境转好对他们的兑付也是正面的。苦苦煎熬的投资人和金融机构至此也可长舒一口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