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账款转让受让:应收账款的转让受让由扎鲁特旗政府、扎鲁特旗鲁丰国有资产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通辽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决议通过;
2.政府确权: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对红伞21号私募基金投资应收账款的转让受让出具《债权债务确认书》;
3.融资方回购: 基金投资期限届满2年,融资人扎鲁特旗鲁丰国有资产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购基金投资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
4.国企担保:扎鲁特旗财政局控制的水投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全额担保;
5.清偿:扎鲁特旗政府为债权债务的最终清偿责任人;
6.质押:质押应收账款债权金额2亿元;
7.抵押:评估值3亿元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在手作为抵押;
8.登记:应收账款转让与质押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