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A国企担保:彭州国投(AA)为彭州统建(AA)支付四项目工程结算款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应收工程款质押:中核工三局将其在“四项目”上的应收工程款超10亿人民币质押予本基金(打折率低至20%),且已在施工总承包协议中将应收工程款唯一结算账户设置为前述基金监管账户,为中核工三局向本基金按约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提供担保,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3.股权到期回购:中核工三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时无条件受让本基金持有的安腾达置业96.15%(具体持股比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的股权。